2017年5月,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第1號令,正式頒布《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》,該規定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。這是中國互聯網信息服務領域的重要法規,旨在規范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活動,促進新聞信息傳播的健康發展,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。
規定的主要內容包括:明確了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的定義和范圍,涵蓋通過互聯網站、應用程序、論壇、博客、微博、公眾賬號、即時通信工具、網絡直播等形式向社會公眾提供新聞信息采編發布、轉載、傳播等服務。強調了服務提供者需取得相應許可,未經許可不得從事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。這有助于遏制虛假新聞和非法信息傳播,提升新聞信息的真實性和權威性。
規定還要求服務提供者建立健全內容審核、信息安全管理和用戶實名制等制度,確保新聞信息內容合法、健康。對于轉載新聞信息,必須注明來源,并不得歪曲、篡改原意。規定強化了對未成年人保護、個人隱私和知識產權的保障,禁止傳播違法違規信息。
該規定的施行,標志著中國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進入更加規范化、法制化的新階段。它不僅有助于凈化網絡環境,還為用戶提供了更可靠的新聞信息來源。企業和個人在從事相關服務時,應嚴格遵守規定,共同推動互聯網生態的良性發展。隨著技術和社會需求的變化,相關法規可能進一步調整,但核心目標始終是維護網絡空間的清朗與秩序。